危險物品
危險品是指在運輸過程中能夠對貨物和貨物快遞人員的健康和安全構成不合理風險的任何物品或材料。
禁運物品類別如下:
煙花、照明彈和點火器:
這些是爆炸物的例子,爆炸物是在化學反應過程中具有點燃或爆炸能力的產品。
炸藥很危險,因為它們的分子能夠很快從固態轉變為極熱的氣體。
氣體 :
壓縮氣體、液態氣體、冷凍氣體、氣體與其他蒸氣的混合物以及充有氣體或氣溶膠的物品都是氣體的示例。
這些氣體通常是易燃的,也可能有毒或具有腐蝕性。
易燃液體 :
易燃液體是指比其他液體需要低得多的溫度才能點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顆粒的液體。
許多家居用品,例如香水和丙酮,都含有易燃液體(用於指甲油去除劑)。
易燃固體:
金屬粉末、鈉電池是易燃固體的例子。
這些產品易燃,在運輸過程中容易引起火災。
有些產品會發生自反應,而另一些產品則容易自熱。
氧化劑 :
這些化合物也稱為氧化劑,可以通過化學反應誘導或促進燃燒。
氧化劑本身並不可燃,但它們產生的氧氣可以點燃其他物質。. 過氧化氫和硝酸鉛是氧化劑的例子。
放射性物質:
放射性材料包括不穩定的原子,它們會以隨機模式自發地改變其結構。
人體可能會受到此類輻射的傷害。. 煙霧報警器和黃餅就是例子。